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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類藥品

ストナファミリー STONA FAMILY

產品功能

● 適合家庭的綜合感冒藥,對11 種感冒症狀有效。
● 適用於7歲以上兒童至老人。

療效或效果

緩和感冒的各項症狀(流鼻水、鼻塞、打噴嚏、喉嚨痛、咳嗽、生痰、惡寒、發燒、頭痛、關節痛、肌肉疼痛)

用法及用量

請盡量在飯後30分鐘以內,服用下述的1次服用量。

<年齡:1次服用量:1天服用次數>
成人(15歳以上):2粒膠囊:3次
7~14歲:1粒膠囊:3次
未滿7周歲:請勿服用

用法及用量相關的注意事項

(1)請嚴格遵守規定的用法、用量。
(2)使兒童服用的情況下,請在家長的指導監督下使其服用。
(3)盡快服用取出的藥片。

成分及分量

每6膠囊
對乙醯氨基酚:900mg:對發燒、畏寒、頭痛、喉嚨痛、全身酸痛有效。
氫溴酸右美沙芬水合物:45 mg :非麻醉性鎮咳藥。它作用於咳嗽中樞以舒緩咳嗽。
馬來酸氯苯那敏:7.5 mg :抑制流鼻涕和鼻塞等症狀。
愈創甘油醚:150mg:可淡化濃痰以利咳出。

使用上的注意事項

■禁止事項
(若不遵守,現在的症狀會惡化,或者容易引發副作用、意外)

1.下列的人請勿服用
(1)曾因本藥劑或本藥劑的成份引起過敏症狀的人。
(2)曾服用本藥劑或其他解熱鎮痛藥、感冒藥,引發氣喘的人。
2.服用本藥劑的期間,請勿服用下列任何一種醫藥品。
其他感冒藥、解熱鎮痛藥、鎮靜藥、鎮咳袪痰藥、含有抗組織胺劑的內服藥等(鼻炎用內服藥、暈車藥、過敏用藥等)
3.服用後,請勿駕駛操作交通工具或機械類(出現嗜睡症狀)
4.服用前後,請勿飲酒
5.請勿長期連續服用

■諮詢事項
1.下列的人於服用前,請諮詢醫師、藥劑師或登錄販賣者
(1)正在接受醫師或牙科醫師治療的人。
(2)孕婦或可能懷孕的人。
(3)曾因藥品等,引發過敏症狀的人。
(4)有下列症狀的人。
發高燒,排尿困難
(5)接受過下列診斷的人。
 心臟病,肝臟病,腎臟病,胃潰瘍、十二指腸潰瘍,青光眼
2.服用後,出現下列症狀的情況下,有可能是副作用,請立刻停止服用,攜帶此文件,詢諮醫師、牙科醫師、藥劑師或登錄販賣者
 <關係部分:病徵>
皮膚:發疹、發紅,發癢
消化器官:噁心、嘔吐,食欲不振
精神神經系統:頭暈
呼吸系統:氣短
泌尿器官:排尿困難
其他:過度的體溫低下

極少可能引發下列嚴重症狀。該情況下,請立刻接受醫師的診療。

<症狀名稱:病徵>
休克(過敏性):服用後馬上出現皮膚癢、蕁麻疹、聲音沙啞、打噴嚏、喉嚨癢、呼吸困難、心悸、意識模糊等。
史蒂芬強森症候群、中毒性表皮壞死鬆解症:發高燒、眼睛充血、眼屎、嘴唇潰爛、喉嚨痛、皮膚廣範圍發疹・發紅等持續,或者突然惡化。
肝功能障礙:出現發燒、發癢、發疹、黃疸(皮膚和眼白變黃)、褐色尿、全身倦怠、食欲不振等。
腎功能障礙:出現發燒、發疹、尿量減少、全身浮腫、全身倦怠、關節痛(各關節疼痛)、腹瀉等。
間質性肺炎:爬樓梯或稍微勉強身體,就會突然出現氣短・呼吸困難、乾咳、發燒等,或者持續這些症狀。
氣喘:呼吸時發出呼呼聲、咻咻聲,出現呼吸困難等。
再生不良性貧血:出現瘀青、流鼻血、牙齦出血、發燒、皮膚和黏膜看起來蒼白、疲勞感、心悸、氣短、身體不適,暈眩、血尿等。
無顆粒性白血球症:出現突然發高燒、發冷、喉嚨痛等。
3.服用後,可能出現下列症狀,這種症狀持續或變嚴重的情況下,請停止服用,攜帶此文件,詢諮醫師、藥劑師或登錄販賣者
口乾,嗜睡
4.即使服用5~6次,症狀也沒有改善的情況下,請停止服用,攜帶此文件,詢諮醫師、藥劑師或登錄販賣者

添加劑

磷酸氫鈣、CMC、羥丙基纖維素、羥丙基甲基纖維素、硬脂酸鎂、聚乙二醇、乳糖

保管及使用上的注意事項

(1)請保管於陽光直射不到濕氣少的陰涼處。
(2)請保管於兒童拿不到的地方。
(3)請勿換裝於其他容器(可能導致誤用或變質。)。
(4)請勿使用超過有效期限的產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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・本產品為以日本國內銷售及使用為目的,是經確保日本醫藥品、醫療器材等之品質、有效性及安全性等相關法律所核准的醫藥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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